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惠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保障工作實施辦法》《惠州大亞灣開發區見義勇為專項資金獎勵辦法》,經大亞灣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研究,擬評定陳偉祥同志的行為為見義勇為行為。現對陳偉祥同志見義勇為事跡予以公示:
陳偉祥同志勇于奪刀勸架,護群眾生命安全。2024年6月2日11時40分,陳偉祥在乘坐電梯回家過程中,聽到電梯在經過某一樓層時傳來激烈的吵鬧聲及打斗碰撞聲。陳偉祥出電梯后隨即順著消防通道樓梯逐層往下走,并在9樓尋找到了聲音來源。陳偉祥推開消防門即看見A住戶正持菜刀砍向B住戶,B住戶手上亦持長傘用傘柄砸向A住戶。陳偉祥急忙沖上前一把抓住A住戶手腕奪下菜刀,并大聲喝止勸說試圖將兩人分開。眼見兩人又扭打在一起,陳偉祥在將菜刀安全放置好后,又與在旁勸架的C住戶一起將AB兩人分開。在派出所民警到場處置后,陳偉祥便悄然從樓道離開返回家中。經了解,該A住戶與B住戶因房屋漏水問題產生矛盾,在電梯中相遇并發生爭吵,從而導致肢體沖突。陳偉祥同志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奪刀勸阻,在該起事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切實保護了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該事跡由西區街道辦取證、核實、申報,經研究,符合《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惠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保障工作實施辦法》、《惠州大亞灣開發區見義勇為專項資金獎勵辦法》等相關規定。現擬評定陳偉祥同志的行為為見義勇為行為,并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時間為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均可通過電話、信函等形式向大亞灣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反映。反映情況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大亞灣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將對反映人和反映內容嚴格保密,并根據反映情況負責地進行調查核實。
聯系人:蔡警官,聯系電話:0752-5568903
郵寄地址: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澳頭街道興盛二路18號大亞灣區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隊,郵編:516081。
大亞灣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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